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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试点海运进境集装箱检验检疫便利化

[日期:2015-11-05]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 [字体: ]

由于贸易不平衡、集装箱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每天都有大量未装载货物的集装箱由箱源充裕地区运往匮乏地区,这就产生了空箱调运问题。如果每批次空箱都要开箱验明,对空箱运输经营人而言费时费力费钱。从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上海自贸试验区将率先试点海运进境集装箱空箱检验检疫便利化措施,自贸试验区范围内,评级高的空箱运输经营人,检验检疫机构将对其经营的海运进境空箱降低查验比例。

  空箱运输经营人是指对海运进境空箱具有所有权或经营权,对海运进境空箱的安全及清洁卫生承担企业主体责任的企业法人。试点后,上海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的海运进境空箱运输经营人将被分为ABC三类。

  A类经营人所经营的进境空箱,可申请直接提运至经检验检疫机构能力评估通过的场站,由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合格的场站相关人员查验,定期上报查验结果,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抽查监管。B类经营人相对受限,其所经营的进境空箱,只有发现重大不合格需扩大抽查比例或后续检疫处理时,才可申请将空箱提运至经检验检疫机构能力评估通过的场站,由检验检疫人员进行后续查验和检疫处理。同时,A类经营人降低进境空箱港区查验比例的待遇,B类经营人不能享受,但仍可享受所经营进境空箱以提单号为批次进行抽批查验如需其他口岸执法部门查验,可向检验检疫部门申请同时开箱查验的优惠。至于C类经营人,仍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及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有相关规定执行,不享受相关便利化措施。

  空箱运输经营人的评级并非终身制。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表示,将对经营人企业等级实行年度审核和动态调整,对发生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检出重大不合格情况或受到国家质检总局、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警示通报的,将动态调整企业等级和对应的便利化措施级别。

  近年来,上海口岸通过提高运输设备的利用率以及改进班轮公司箱管制度等方式,已将空箱率控制在较低水平。而检验检疫的便利化措施,有望进一步缩减企业成本,增加上海口岸的贸易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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