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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运单》等四项标准和规划通过邮政业标委会审查

[日期:2011-06-28] 来源:国家邮政局网站  作者: [字体: ]
  6月16-17日,全国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全体会议,对《快递运单》国家标准、《邮件封面书写规范 第二部分:国际》国家标准、《城市快递服务专用汽车》行业标准及《邮政业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四项标准和规划送审稿进行审查。全国邮政业标委会主任委员、国家邮政局王渝次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达瓦同志主持会议。吉林省邮政管理局刘英杰局长出席会议。

  王渝次指出,标准是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组织生产、服务、管理的技术依据,也是主管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更是保障公民安全和权益的重要基础。无论是质量评价、市场准入还是服务监管,除了依靠国家法律和部门规章,还要充分发挥标准作为技术法规的重要作用,以标准为依据,以标准为基础。

  近5年来,国家邮政局共发布实施了1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于促进邮政业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与邮政业快速发展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无论从行业发展、服务用户,还是自身发展,都要抓紧抓实,更进一步。

  针对“十二五”期间的标准化工作,王渝次强调说,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深刻认识国内外新形势、新特点,准确把握行业发展大局,实现协调发展,重点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把握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集中突破;二是要分清楚整个标准体系不同标准的适用范围和责任主体,从更好地促进行业和企业科学发展的层面出发,分清层次地制定标准;三是要注重实效,标准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推动服务标准的贯彻实施,创新地研究技术标准的实施监督方法。

  《快递运单》等标准和规划在起草过程中,都数易其稿反复征求意见。审查过程中,各位委员畅所欲言,提出了很多有质量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会后,各标准起草单位将对意见和建议进行仔细研究和深入分析,尽快完成对标准文稿的修改,提交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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