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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门将积极推动甩挂运输发展

[日期:2011-01-16] 来源:万联网  作者: [字体: ]

 

       为进一步推动甩挂运输发展,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自11月起正式启动全国甩挂运输试点工作。交通部门选定浙江、江苏、上海、山东、广东、福建、天津、内蒙古、河北、河南10个省(区、市)以及中外运长航集团、中国邮政集团等作为首批试点省份和单位。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26日在福州召开全国甩挂运输试点工作会议。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在会议上指出,我国将以“全国甩挂运输试点工作”为抓手,大力推动公路甩挂运输发展。

 

  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联合发通知力促甩挂运输

 

  日前,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改委、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措施,有效引导和推动甩挂运输的发展。

 

  甩挂运输是指牵引车按照预定的运行计划,在货物装卸作业点甩下所拖的挂车,换上其他挂车继续运行的运输组织方式。甩挂运输对于降低物流成本,推动现代物流和综合运输发展,促进节能减排,提升经济运行整体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甩挂运输在国际上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应用,已经成为非常普遍的先进运输组织方式。但我国甩挂运输发展仍然滞后,政策性障碍是重要原因。《通知》指出,要完善政策和管理制度,为甩挂运输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交通运输部:甩挂运输政策环境有望得到改善

 

  作为一种先进高效的运输组织方式,甩挂运输被越来越多的经营者重视和采纳,为甩挂运输发展提供良好政策环境的呼声也越来越高。519,国家推进甩挂运输发展和物流信息平台建设研讨会在河南省安阳市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的甩挂运输专题调研已告一段落,《关于大力促进道路货物甩挂运输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进入广泛征求意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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