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甩挂运输发展,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自11月起正式启动全国甩挂运输试点工作。交通部门选定浙江、江苏、上海、山东、广东、福建、天津、内蒙古、河北、河南10个省(区、市)以及中外运长航集团、中国邮政集团等作为首批试点省份和单位。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26日在福州召开全国甩挂运输试点工作会议。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在会议上指出,我国将以“全国甩挂运输试点工作”为抓手,大力推动公路甩挂运输发展。
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联合发通知力促甩挂运输
日前,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改委、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措施,有效引导和推动甩挂运输的发展。
甩挂运输是指牵引车按照预定的运行计划,在货物装卸作业点甩下所拖的挂车,换上其他挂车继续运行的运输组织方式。甩挂运输对于降低物流成本,推动现代物流和综合运输发展,促进节能减排,提升经济运行整体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甩挂运输在国际上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应用,已经成为非常普遍的先进运输组织方式。但我国甩挂运输发展仍然滞后,政策性障碍是重要原因。《通知》指出,要完善政策和管理制度,为甩挂运输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交通运输部:甩挂运输政策环境有望得到改善
作为一种先进高效的运输组织方式,甩挂运输被越来越多的经营者重视和采纳,为甩挂运输发展提供良好政策环境的呼声也越来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