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业部渔业局25日消息,农业部近日公布了新修订的《渔业船舶登记办法》。该《办法》自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明确渔业船舶必须申办国籍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获得航行的权利。同时规定经批准从事远洋渔业的渔船,需要加入他国国籍的,必须凭有关文件办理中止该船的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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