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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等五部门发布通知,严查超限超载运输

[日期:2016-08-24] 来源:新浪网  作者: [字体: ]

      近日获悉,治理大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将打出“组合拳”,由交通部、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共同制定的相关工作意见今天发布。未来几年,各地将根据工作要求开展持续性的治理。工作意见提出,将建立超载车辆和违法司机的信息库,与企业和个人社会信用挂钩,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交换平台。

  据介绍,2004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推进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近期在局部地区,货车超限超载现象仍较为突出,造成安全隐患,导致一些重大事故发生;特别是重型货车非法改装未能有效遏止,严重干扰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由5部门会签印发的工作意见,从改装车生产、流通、路上监管等各环节都有治理部署。工作意见还提出引入社会信用评价机制。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营运车辆的数据库建设,加强数据交换与共享;大力推进道路运输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对超限超载行为建立信用记录,将运输企业相关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实现有机对接和信息共享,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此外,由交通运输部牵头,探索实行超限超载车辆保险费率上浮制度。

  记者了解到,作为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的一项重点工作,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等五单位今天还印发了《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治理工作计划,2016年9月21日起,严禁“双排车”进入高速公路,交通部门要求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做好劝返分流保障措施。今年9月到10月,以及2018年7-8月是两个关键执法管控期。

  据了解,“双排车”就是高速路上常见的运输小客车的大型平板运输车,上下两层,加宽加高。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有关专家介绍,这类双排车其实就是严重改装的车型,按照国家标准,车辆运输车型装载量6到7辆,非法改装后装载量达21到24辆。目前,80%以上市场运力使用的是这种严重超限的“双排车”。

  这类车被禁止上高速路以后,是不是会对汽车流通市场造成一定影响?相关专家介绍,双排车整治以后,要满足现在的汽车流通需求,市场需新增运输车辆约2万辆,我国牵引车、半挂车年产能均在20万辆以上,可以弥补运力的缺口。此外,“双排”回归“单排”及“单排”整改为标准车型后,运输价格将分别上涨300元和450元左右,仅占乘用车平均售价的1%左右。“斩断了汽车销售商只拼运输成本的恶性竞争,让乘用车运价的合理回归。”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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