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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成为危害长江航运安全的罪魁祸首

[日期:2011-07-13] 来源:南通网  作者: [字体: ]

    长江,水运货物通过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内河第一。然而,在这条繁忙的环境水道,船舶超载运输也屡禁不止,导致自沉、碰撞等事故多发。去年7月,长江沿线统一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活动后又延期至一年。这次整治活动被称为长江治超行动中最为严格的一次。

  超载,危害安全的罪魁祸首

  长江南通段日均船舶流量2500艘次,高峰流量达5000艘次,水上治超任务极其繁重。据统计,2010年上半年,江苏海事局辖区共发生自沉事故16起,其中15起是由船舶超载引起的。在长江海事局辖区,超载砂石运输船舶引发的事故死亡失踪人数占全部死亡人数的95%。

  因此,中国海事局负责人表示,要确保长江水域水上安全形势稳定,打击超载是首要任务。

  这次长江“水上治超”行动,采取源头治理、中间堵截、目的港查处的方式,保持全线联动,试图在长江沿线形成一个封闭式的监管网络。而江苏海事的应对措施尤为严厉:哪个单位辖区驶出的超载船舶发生自沉事故的,发生1次,进行警告;发生2次,主要领导要做出深刻检查;发生3次,主要领导要引咎辞职。

  多部门亮出“组合拳”

  抓源头,是“治超”的关键。

  2010年7月2日,南通海事向违规为船舶超载装货的芦泾1号码头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停工整顿。针对长江8号锚地铜精矿分流驳船存在超载、逃避签证等违法行为,崇川海事处加大核查力度,在1个月的时间内发现8艘分流铜精矿驳船未签证即离港。

  市水上砂石物资交易市场有20条浮吊专门从事砂石过驳,日均进出运输船舶约50艘次,曾经是船舶超载违法行为的多发区。针对这一难题,南通海事督促市场建立安全风险基金制度,要求所有浮吊每月定额向市场“储蓄”4000元安全风险基金,违反规定的将被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直至退出市场。

  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南通海事先后20余次与公安、水利、安监等部门联动执法。一年来,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2万余人次,检查船舶5.5万余艘次,发现超载船舶315艘次,发出协查通知书50份,对码头发放安全管理建议书3份,行政处罚结案277件。

  “水上治超”,不仅净化长江通航环境,还带动南通港口经济的高速发展。今年上半年,南通港进出港船舶共计172771艘次、同比增长19.57%;进出港船舶总吨位达到1.76亿吨、同比上升27.11%,均创历史新高。

  都是“小、散”惹的祸

  治理船舶超载运输会不会陷入“治理—反弹—再治理”这样的怪圈?南通海事局局长周竹山认为,要从根本上杜绝船舶超载运输,首先要理顺内河船舶运营管理机制,改变运输船舶小而分散、实力不强的状况,形成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和市场竞争环境。

  目前,在长江从事水上运输的船舶以中小型居多,很多为挂靠经营,而挂靠公司基本上不履行管理的职能,导致海事部门的监管对象小而分散,管理难度非常大。加上不少船主依靠借贷购买船舶,巨大的还款压力,使许多船主为获取更大利润铤而走险,大肆超载。内河船舶运力过剩,激烈竞争和恶性杀价引起运价低廉,也是造成船主通过不断超载以降低营运成本的重要原因。

  管理难点日益凸现

  近年来,南通港口吞吐量快速增长,进出港船舶成倍增长,但海事执法人员的增长却远远赶不上港口经济的快速发展。开展突击整治活动,执法人员往往需要加班加点,应付一时还能勉强坚持,实施长效管理却心有余而力不足。

  为了坚决杜绝船舶二次超载运输行为,海事部门坚持“先纠正后处罚”的原则,要求超载船舶必须就地卸载,但对一些载运钢结构、散装粮食、水泥熟料及危化品等非砂石类超载船舶,很难进行就地减载。

  此外,由于海事部门缺乏一些强制手段,部分超载船舶为逃避海事执法检查,夜间结队而下集中闯关通过拦截检查线,海巡艇缺乏有效的处置措施。

  针对上述情况,南通海事正积极研究对策。针对部分超载船舶白天在相邻海事部门交界水域停泊待航的情况,联合张家港海事局、常熟海事处有针对性地加强交界水域的巡查;同时,联合警方适时开展夜间行动,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

  航运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治超”能否“治本”,人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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