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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手船买卖标准合同发布

[日期:2011-09-29]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 [字体: ]
    由上海航运交易所历时一年多编制的上海船舶价格指数和二手船买卖标准合同,昨天正式发布。这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软环境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标志着上海船舶交易市场迈上了新台阶。

    据介绍,上海船舶价格指数含5个综合船舶估价系统和17个典型船舶估价系统。此前,上海航交所受交通运输部委托,通过船舶交易信息平台接受各地船舶交易服务机构的信息,定期汇总船舶交易市场行情。在此基础上,上海航交所放弃了根据经纪人报送数据编制指数的传统方式,代之以全国报送的真实交易数据为基础, (下转第3版)(上接第1版)结合全球船舶买卖、新造船、废钢船的市场数据,生成典型船舶的交易估价,并据此形成“上海船舶价格指数”。

    上海航交所总裁张页表示,沪版船舶价格指数与伦敦波罗的海航运交易所的船舶买卖指数BSPA、克拉克森二手船价格指数相比,具有两大优势:一是更敏感,更能反映市场波动;二是更具抗沉淀性,即便市场上暂时没有成交记录,指数也可以根据历史成交数据和对市场的判断而继续运行。“可以预见,新指数将为国际国内船舶买卖提供价格参考,帮助中国船舶交易商在国际市场上取得更多的话语权。”

    昨天同时发布的二手船买卖标准合同由上海航交所和中国船东协会联合编制。该合同共14条,基本上覆盖了船舶买卖市场的所有问题。值得一提的是,上海版船舶买卖合同是在国际通行的“挪威93版本基础上,结合“买者注意”的原则编制而成,具有较强的指导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有望成为被业界广为认可的船舶买卖标准合同。据悉,新版合同自6月起在网上进行公示以来,未收到任何异议,有不少国内外航运公司已下载新版合同,用于交易。

    记者了解到,截至去年,我国航运市场上共有18万艘各类船舶投入运营,二手船舶交易市场规模庞大。此次上海船舶价格指数和二手船买卖标准合同发布,将进一步满足国内船舶交易市场对价格信息及便捷实用合同范本的需求,完善市场功能,增强上海乃至中国在国际船舶买卖市场上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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