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举办的视频培训会上获悉,东京备忘录港口国监督新检查机制(东京备忘录NIR)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在亚太地区实施。
部海事局副局长翟久刚介绍,新检查机制的一大亮点是在船舶风险评估体系的构建上,引入了公司绩效作为船舶风险参数之一,改变了以往港口国监督检查与公司审核管理之间脱节的现象,有利于从源头上监督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更加合理地利用港口国监督力量,实施差异化管理,推动区域安全水平提高。东京备忘录新检查机制实施后,将与2011年生效实施的巴黎备忘录新检查机制相互链接,对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管理和整个航运界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本次视频会对全体港口国监督检查员、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国际航运公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