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物联召开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新闻发布会
崔忠付答记者问
(2014年4月14日•北京)
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我代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宣布,物流企业质押监管评估工作从今天起正式启动。今后质押监管评估工作的进展情况和评估结果会通过媒体对外发布。
为鼓励物流业务创新,加强物流行业自律,促进物流市场的健康、规范发展,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即日起,将依据商务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指标》SB/T10979-2013,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在行业内全面开展物流企业质押监管评估工作。有关资料己发给在座各位,下面欢迎大家提问。
记者:请您简单介绍一下质押监管业务和开展企业评估工作的意义和背景
崔忠付:质押监管是基于物资仓储业务发展起来的一项类金融物流业务,是指出质人(货主)以合法占用的货物向质权人出质,作为质权人向出质人授信融资的担保,监管(保管)人接受质权人的委托,在质押期间按质权人指令对质物进行监管的业务模式。进入现代物流发展新时期,特别自国务院颁布《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及物流产业政策,极大地推动了物流业发展。随着物流产业转型升级的步骤在不断加快,企业经营模式创新、服务创新的热情在不断提高,物流业与制造业、流通业和金融业等多业联动进一步深化。金融物流创新业务中质押融资已经成为广大企业尤其是众多中小企业获取业务发展资金,改善融资渠道的一个重要手段,在质押监管业务中,物流企业起到了整合和再造企业信用的作用。具统计,2013年全年社会融资规模为17.29万亿元,其中物流企业参与监管的融资业务约在3万亿左右。在这项业务蓬勃发展的同时,由于业务标准和市场秩序规范滞后,也伴随着出现了很多问题。我们很多企业在这方面遭受了惨痛的教训:一是对金融物流业务的性质、特点、模式、风险不清楚、不明白,盲目开展业务,必然陷入诈骗者设计的圈套。二是客户选择不当,对客户的资质、信誉、财务、财产状况了解不清,没有发现客户隐瞒的事项,容易被拖入风险。三是质物选择不当,选择了过期、变质、易挥发、有争议、无产权的货品进行质押,易产生法律纠纷。四是产生于当事人各方面的理解、沟通、传递等方面,也产生于监管方内部的工作安排,流程设计和操作,人员安排、利益冲动、道德风险等方面。有的是没有严格执行质物验收,给不法者提供了机会;有的是信贷员信贷出事故,与借款企业合谋把风险转嫁给监管企业;五是管理缺失。动产质押融资监管是一项新的业务形态,还没有一个有针对性的法规和跨部门的管理机构,没有研究、没有预警措施、没有应对风险的方案。此次,由行业内专家、学者编写、商务部发布的《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指标》标准的出台,第一次全面提出了规范这项业务的标准体系,中物联依据行业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物流企业质押监管评估工作,重点对监管企业的基本条件、管理状况、诚信情况进行评估,这对提升质押监管业务,规范物流市场,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和维护国民经济的发展与稳定有积极促进和保障作用。
记者:《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指标》主要提出了哪些指标要求
崔忠付:此次商务部发布的《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标准》,系统提出了质押监管业务企业的资格条件、监管作业质量标准、质押监管企业的权利和禁止性业务指标体系,并设置了具体的评估标准。其中,对开展质押监管业务的企业提出了企业基本状况的评价要求,包括评价企业的组织机构、资产状况、运营设施等。评估指标的重点是企业的管理状况指标,包括评价企业的设备设施防火、防盗等方面的能力,保证安全运营的能力,评价内容涵盖了有无健全的监管机构、具备良好业务素养的监管人员,有无完善的业务单证、出入库、安全、巡查、合同、流程等管理制度,评价内容细化到企业监控装置、标识、标志设置是否满足业务需要。
《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标准》对企业的诚信状况提出了评价要求,包括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价不良记录、安全事故史,以及诉讼事项等。
评估方式采用现场评分制,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上为优秀企业, 85分以下至60分者为达标企业,60分以下为不合格企业。
记者:中物联是《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指标》的评估组织机构,请您谈谈中物联下一步将如何开展这项工作
崔忠付: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依据行业标准制定物流企业《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办法》,办法将涵盖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机构及审核员管理的资质和管理规范,提出质押监管企业评估申报与审核流程,明确质押监管企业评审考评标准,并制定了相配套的质押监管企业现场评估流程和评估复核工作实施办法。以此全面建立起“自检-申报-审核-现场评估-审定-公示-通告”的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机制。
根据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工作的需要,中物联成立了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工作委员会,对这项工作提供指导、技术支持,委员会成员主要来自行业协会、研究机构、高校的物流专家,设立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评估办在中物联领导下,严格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工作。为方便监管企业申报,经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授权,在条件具备、质押监管业务较为频繁的地区设立地方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评估办),负责授权区域内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标准的宣贯、推广、评估前期辅导、申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