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
会议提出,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上限,由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进一步提高,并将政策截止期限延长至2016年底。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说,上一次是从3万提到6万,如果考虑到价格因素,10万是应该的。
2010年,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困难,为此财政部出台了财税[2009]133号和财税[2011]4号文件,分别规定2010年度和2011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后,财政部再将3万元提高至6万元,优惠政策期限延续至2015年底。昨日会议决定再次将这一额度提高,优惠政策期限延续至2016年底。
除了对小微企业所得税实施优惠政策,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不少针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
近年来,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6%和4%统一降至3%;免征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印花税;对小微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2013年8月1日,国家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财政部称,这将为超过600万家小微企业带来实惠,预计年减税规模近300亿元。
国家工商局日前发布的《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情况报告》显示,小型微型企业占全国各类企业比重达到94.15%,解决了我国1.5亿人口的就业。报告称,目前我国小微企业数量庞大,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安置新增就业人员的主要渠道。
尽管小微企业优惠政策频出,但一些小微企业仍难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
湖北省黄冈市某镇的一家小规模印刷厂陈老板告诉本报记者,目前该厂缴纳3%的营业税,当地税务局要求,即使工厂每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也要按照2万元的最低额缴纳600元的税收。而超过2万元,则按照实际销售额缴纳相应税收。
陈老板透露,台面上厂里销售额的确每月不超过2万元,但如果算上私人交易(不需要开增值税发票),也就是没有纳税的销售额,肯定超过2万元。而地税局也深谙此道,所以出了上述对策。陈老板称上述现象在当地很普遍。
陈老板的厂里有两台印刷机,忙时会雇用近10个人,平均每个人的工资大概在1400元/月。“生意好时,一年能挣十几万,生意差时,一年只能挣几万块,缴纳7000多的税收有点高。”
记者在采访时还发现,不少小微企业主对自己缴纳的税收并不清楚。王晓庆今年初刚创业,开了一家网络科技公司,在微信上提供网络商城。当记者问到它所缴纳的税收时,王晓庆表示自己并不清楚。“自己刚创业,对纳税还有很多不懂,也不太了解税收优惠政策,以后会多学习。”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