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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推出物流行业的时代楷模

[日期:2011-08-03] 来源:中国物流与采购网  作者:何黎明 [字体: ]

 ——在全国物流行业劳模评选表彰部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全国物流行业劳模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长  何黎明

一、评模背景
    2007年,在国务院国资委和原人事部的大力支持下,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曾与原人事部共同举办了首次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表彰活动。这项工作在全国物流行业影响很大,得到了全国30多个省区市物流牵头部门、物流行业协会的热情关注和积极响应,各省市人事厅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应该说,我国首届物流行业劳模的评选表彰工作,对促进我国物流行业的发展,树立榜样,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在四年时间过去了,根据全国物流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迫切愿望和物流业振兴与发展的需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资委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的通知》精神,这项劳模评选表彰活动成为保留项目。国务院评比达标表彰领导小组认为,这是一项很规范、很重要的活动,对于促进行业发展具有很重要的作用,给予了保留。原来我们对全国劳模的评选是五年一次。物流行业作为复合型产业,涉及就业人员多,领域广,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及行业的迫切愿望,大家要求请国务院特批,举办周期由五年一次改为四年一次。我们了解到行业的愿望以后,积极向人社部反映。人社部对这项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积极向国务院写报告,说明理由。最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这项评比表彰工作由五年调整为四年。
    二、目的意义
    距上届评选表彰全国物流行业劳动模范的四年间,正是我国物流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四年,也是物流产业地位确立和提升的四年。2009年3月,由国务院发布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突出强调“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使物流业的产业地位进一步得以确立。
    尤其是在“十一五”时期,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我国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我国物流业有效地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仍然保持了较快增长。2010年,社会物流总额达到125.4万亿元,“十一五”年均增长21%;我国物流业增加值达到了2.7万亿,占GDP的比重达7%左右,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约为16%左右;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由“十一五”初期18.1%下降到2010年的17.8%。这些数字表明,我国物流业的发展,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发展和发展方式转变。
    今年上半年,我国物流运行仍然保持平稳较快的增长态势。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计核算,社会物流需求持续增加,物流总费用增长很快,社会物流总额为74.7万亿元,同比增长13.7%,增幅同比回落4.7个百分点。上半年社会物流总费用3.7万亿元,同比增长18.5%。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8%,而去年上半年以来一直在17.8%左右,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据分析,主要是一些要素成本的提高,像油价、劳动力成本等。物流业增加值稳步增长,实现增加值14360亿元,占GDP的比重为7%,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4.2%。
    下半年我国物流运行仍将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并努力实现与其他产业的相互融合和促进,在加快物流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基础上,继续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初步预计,2011年社会物流总额增长14%左右,物流业增加值增长13%左右。这样一个增长速度,可以支撑国内经济9%左右的增长水平。首先,从行业发展的内在动力来看,5月份生产性服务业新订单指数虽有所回落,但仍在60%以上,显示行业发展需求动力依然较为强劲;其次,从物流业业务活动预期指数来看,自国务院出台《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来,一直稳定地保持60%以上,今年5月份为68%,反映出业内对物流业发展普遍看好。第三,从政策层面来看,今年6月8日,在温家宝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研究制定了针对性的八条措施来促进物流业的健康发展。“国八条”从解决物流企业运营困难、改善物流产业组织环境、改进物流市场准入制度入手,针对性和目的性强,既是《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政策的延续,也是解决当前物流运行瓶颈的指导方针,对物流业发展必将产生积极影响和促进作用。
    刚才我讲的一些数据,主要是讲当前物流业发展的形势,以及物流业近年来对国民经济的支撑作用。作为生产性服务业,物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显著。今年以来,物流业可以说是大事不断。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有20多处提及有关发展物流的内容。并且再次单列一节,强调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5月份,中央电视台的财经频道通过《经济半小时》、《今日观察》、《对话》、《财经下午茶》等诸多栏目,对物流进行了系列报道,集中展示和剖析了我国物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6月8日,温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提出了推动物流业发展的八项措施;6月14日,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提出通过一年左右的时间,专项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如果这项清理工作得到全面落实的话,将对物流业健康发展提供一个很好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的保障;7月10日,温家宝总理在陕西西安考察物流企业时,专门召开两次座谈会。温总理指出,我国物流业总体水平落后,影响经济发展,也影响居民消费。发展物流业可以促进其他产业发展。振兴物流业措施不但要迅速出台,而且要令出必行;今天,人社部和中物联又在这里召开全国物流行业劳模评选表彰部署工作会议,又是我国物流界的一件大事。
    为什么在今年上半年,物流业会出现这么多的大事?日前,商务部专门组织召开了物流座谈会。商务部部长陈德铭说,这次温总理在陕西、东北考察,他全程陪同。过去陪温总理出差主要是看工业、看商业,唯独这次,无论到东北还是到西北,温总理特别关注物流,为物流专门召开两次座谈会,这是前所未有的。陈部长还讲了一个观点,从世界历史经验看,每次大的经济危机以后,经济的发展在十几年的时间范围内总会出现一到两个亮点。他说他隐隐约约感觉,这次金融危机过后,物流业很可能会成为下一波经济发展的亮点。国家对物流业的高度重视,说明它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十二五”规划提出来,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我们有一个观点是,检验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程度,物流是一个重要的检验内容。我们知道,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去年是17.8%,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高出将近1倍(发达国家在9%左右)。按照我国40万亿的GDP来讲,总费用每降1个点,带来的国民经济直接效益就是4000多亿元人民币,如果能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即在9%左右的话,那我们就要降9到10个点,直接节省的费用或带来的效益就是4万亿元人民币左右。所以说,现在从党中央国务院到地方政府,都高度重视物流业是有道理的;陈德铭部长说物流业有可能成为下一波经济发展的亮点,也是有道理的。所以,如果大家同心协力、聚精会神把物流的效率提升,把物流的政策环境搞好,使我国物流业发展达到先进水平的话,那么我们的经济才有可能持续健康发展,我们的发展方式才有可能实现真正的转变。
    今年下半年,我们将把贯彻落实“国八条”作为工作重点。继续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反映企业诉求,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力争在税收和交通两个方面有所突破。
    “国八条”在税收政策方面,明确要求“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提出了三条解决措施:
    一是扩大税收试点。从2005年开始,经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推荐,国家发改委组织专家审核,国家税务总局发文,共有六批、593家企业纳入营业额纳税试点,第七批近595家企业已经通过推荐汇总和专家评审两个环节,正在网上公示。目前,我们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领导下,正在研究提出扩大试点范围,尽快全面推广的具体办法。
    二是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问题。主要是运输环节税率为3%,仓储和其他环节5%,这就割裂了物流业一体化运作,业内强烈要求从低统一税率。我们建议,将物流业作为相对独立的行业税目对待,凡涉及运输、仓储、货代、快递等物流环节,均视同综合物流业务,实行3%的统一税率。
    三是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税政策。自国务院2006年底《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颁布以后,一些地方大幅度提高了土地使用税税率,极端的由每年每平方米1元提高到15元。物流企业,特别是占地面积较大的仓储型企业不堪重负。我们建议,按照国务院条例的最低档征收,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财政部税政司领导对这项政策非常重视,我们已经联合召开了两次座谈会,税政司分管处长还专程参加这次会议,为参会代表做了具体解读。
    在交通方面,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反映在过高的路桥费、过多过乱的罚款、配送车辆进城难等几个方面。针对这些问题,“国八条“中的第三条明确提出,要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降低过路过桥收费,大力推行不���车收费系统。加强城市配送管理,解决城市中转配送难、配送货车停靠难等问题。
    降低过路过桥收费,我们寄希望于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文件得到切实落实。我们注意到,许多省市已经按照文件要求建立了组织机构,开始启动清理工作,有些城市的个别违规站点已经撤销。但是,也有一些地方缺乏清理的诚意,消极应付,回避清理工作。业界也有不少人担心,清理工作在一些地方变成“一阵风”、“走过场”。
    有关城市配送管理问题,我们已经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和管理部门意见,正在起草有关的政策建议。总的思路是变“堵”为“疏”,希望有关管理部门为物流企业配送车辆进城通行停靠和装卸作业提供便利。
    对于“乱罚款”的顽症,我们要求行业企业加强自律,遵守政府法规。更寄希望于管理部门规范执行程序,统一执法标准,限制自由裁量权,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彻底切断地方财政和基层执法部门与罚款之间的利益纽带,坚决杜绝“以罚代管”和各种巧立名目的乱罚款。
    落实“国八条“,主体在政府。我们特别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强化综合协调机制,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真正形成合力,做到令出必行。
    同志们,全国物流行业的评选表彰不仅是物流行业改革创新的需要,也是推动物流行业不断发展的需要;不仅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物流行业的高度重视,也是对物流行业一线职工劳动价值的充分肯定。通过评选表彰进一步 调动物流行业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是物流行业的一件大事、盛事。
    过去的四年来,全国物流行业涌现出来上千家A级物流企业、上百家A级物流信用企业和一大批优秀的物流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他们奋战在物流战线,在调整行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实施品牌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发展模式、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因此,通过表彰,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弘扬正气,对于展示全国物流行业一线职工的风采和良好形象,倡导学习劳模的优秀品质和崇高精神,以及激励广大干部职工以坚定的信心、饱满的热情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我国物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促进物流现代化建设都具有十分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三、几点要求
    人社部[2011]199号文件通知,对今年的劳模评选表彰工作的政策和程序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是我们搞好评选表彰工作的依据,各地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强调这次全国物流行业劳模的评选活动是政府的表彰活动,各地要尽快组建评选工作领导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二是要求各地评选机构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把握推荐评选条件,真正把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的物流企事业单位和职工中的杰出代表、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三是各评先领导小组在推荐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增加透明度;要严格推荐评选程序,确保推选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严肃评选纪律,保证推荐评选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四是评选表彰全国劳模是一项公益性的活动,我们的评选机构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维护好评选表彰工作的纯洁性和严肃性。
    五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劳模评选表彰的宣传工作,在扩大影响的同时更要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地做好今年劳模的评选表彰工作。
    “劳模”是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统称,是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成绩卓著的劳动者,无论时代怎样变迁,劳动模范始终是时代的领跑者,是时代最为蓬勃向上的力量。也是经民主评选,有关部门审核和审批后才被授予的荣誉称号。因此,我们要通过这次劳模评选表彰,积极培育和弘扬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精神。让我们同心协力、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完成好这次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为塑造物流行业各个领域的楷模,推动我国现代物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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