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吴先生是一家新成立单位的人事,单位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度。临近春节,公司里项目多任务重,打算安排部分员工加班加点,每天工作11小时,吴先生想知道这样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