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司的紧急扣船申请,200万美元的高额获释担保主张,上海海事法院面对这一突发海事保全请求,审慎应对,周密部署,释明风险,短时间内完成从立案受理、船舶扣押到解除船舶扣押等一系列法律程序,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去年7月,新加坡MB公司名下“OSHIMANA”轮将一批石油管道从上海运至委内瑞拉,海运途中遭遇恶劣天气。收货方委内瑞拉JHS公司事后发现石油管道严重受损,预计损失达200万美元。
近日,JHS公司得知“OSHIMANA”轮即将停靠江苏连云港码头,遂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扣押船舶,并要求MB公司提供200万美元的担保。
由于扣船申请紧急,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一方面通过船舶数据分析系统准确判断“OSHIMANA”轮靠泊动向,查实该轮停泊在外海锚地后,安排专人密切跟踪、关注港口引航和靠泊计划;另一方面联系海事、港口等协助执行单位,做好随时实施司法扣押的预案。
“OSHIMANA”轮按预计航线进港靠泊,承办法官即刻赶赴码头对船舶实施司法扣押。扣船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OSHIMANA”轮在航海日志中有遭遇恶劣天气的记载,以及还载有大量等待运输到港的其他货主的货物等情况。对此,承办法官提醒申请人注意恶劣海况与石油管道货损形态的关联以及后续可能产生的诉讼风险。
仔细考量后,申请人在实施扣船第二天即主动请求解除对 “OSHIMANA”轮的扣押,表示将采取更为稳妥的庭外沟通方式解决纠纷。上海海事法院法官迅速应对,及时解除了对“OSHIMANA”轮的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