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013年)上半年天津海事法院受理涉及船员的案件增多。这些案件既包括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也包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和一般劳务合同不同,船员劳务合同不要求仲裁程序前置,船员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相对比较复杂,审理难度大,调解难。针对前述情况,天津海事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多措并举,切实保障船员合法权益:第一、设立便捷咨询窗口。提供电话及现场诉讼服务法律咨询,船员的法律专业知识受限。第二、开通绿色立案通道。采取邮寄传真加转账的方式,通过特快专递邮寄诉状,到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诉讼费。第三、诉讼费用减免缓。主要针对海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属无力支付诉讼费的情况。第四、加大诉前调解力度。第五、诉前诉中无缝对接。针对无法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诉前法官会第一时间与审判法官沟通情况,明确争议焦点,使双方当事人可初步预见裁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