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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卖家“一货两卖” 上海海事法院成功调处跨国诉讼

[日期:2012-01-01] 来源:http://shhsfy.gov.cn  作者: [字体: ]

国外卖家“一货两卖”,5个集装箱价值15万欧元的紫檀红木从非洲运抵上海,国内两位收货人同时向承运人提货,但谁是货物的主人? 1227日下午,上海海事法院法官通过精心调解,最终对该批非洲紫檀红木进行了分配,并以抽签和竞价的方式确定了货物的归属,两位收货人在法庭上握手言和,这起历经了两年之久的跨国官司终于尘埃落定。

上海檀坛贸易有限公司与美康中成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均在非洲马达加斯加从事红木进口生意。20095月,马达加斯加籍商人格雷古瓦分别与檀坛公司、美康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从马达加斯加出口5个集装箱的紫檀红木。为履行买卖合同,檀坛公司与美康公司都向格雷古瓦支付了货款,并取得涉案货物的原产地证书及检验检疫证书。

200912275个集装箱的红木运抵目的港上海后,两位收货人分别持涉案提单和托运人指令向承运人提取货物。面对两位收货人,到底将货物交给谁?承运人只能将该批货物暂放在码头堆场。而此后马达加斯加全面禁止红木出口,红木的市场价格飚升,致使两家中国公司不惜代价争夺货权。

为了捍卫自己的权益,两家中国公司分别在上海海事法院起诉承运人,要求取得货物;同时,也分别在马达加斯加当地法院起诉国外卖家。

为了确保国内买家的利益,并一揽子解决涉及在中国和马达加斯加的多起诉讼。承办法官多次通过越洋电话与国外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并与中外各方当事人分析法律风险、诉讼成本、经济形势、社会背景等。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促成当事人各方达成调解,由檀坛公司取得3.5箱提货权,美康公司取得1.5箱提货权。但由于5箱货物在品质、重量上稍有分别,且一箱货物不能做到绝对均分,因此,在货物分配问题上,承办法官采用抽签和竞价的方式,由美康公司先抽取1箱,檀坛公司再抽取3箱,剩余1箱通过竞价由出价高者获得,而且约定,竞价所得款项应先支付前期堆存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等费用。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通过“抽签、竞价”程序,美康公司以350万元的竞价获得了最后1箱货物的提货权。这起因“一货两卖”引发的“权属”之战终获圆满化解,当事人各方均感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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