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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法规“立改废” 交通部征求意见

[日期:2013-12-10] 来源:中证网-中国证券报  作者: [字体: ]

交通部下发通知,拟对水运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系统清理。据悉,此次是交通部首次对水运法规进行全面清理,旨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对法律法规进行调整,有利于航运业的下一步发展。

  通知要求,广泛征求本辖区港口企业和航运企业的意见,对与方针政策不一致、与法律法规不一致、与新形势不一致的内容,提出立改废的处理意见及理由。

  交通部内部人士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说,此次清理涉及近300件水运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2月底交通部将形成水运法规立改废初步意见,并制定下一步的水运法规立改废的工作时间表。

  该人士介绍,在水运法规立改废中,主要是针对交通部目前正在制定的《航道法》和《航运法》。其中,《航道法》11月初已经上报国务院常务会审议。水运法规的修改、废止,则将结合下一步收集的意见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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