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书
根据贵方招标采购货物的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方 (投标方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A.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签字,应提交委托书)
B.开标一览表
C.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开业证明)、税务登记证明、生产许可证、向其他主要客户供货的名单等。
1.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 (货物名称)投标单价为人民币 元。
2.投标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3.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日。
5.投标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