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出炉的《上海市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草案)》中,围绕发展航运金融服务提出了一揽子实施意见。
其中指出,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通过不断完善的境内外机构网络资源和先进的电子化手段,为航运和相关企业提供从融资、结算、避险到财务顾问、信息咨询等一站式、一揽子的全球金融解决方案;支持金融机构在上海市建立航运金融结算中心,探索资金托管、联名账户、离岸账户等多元化业务模式。
条例还指出,上海市金融服务、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搭建航运融资信息交流平台,支持航运和相关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股票、融资租赁等方式解决资金需求问题。鼓励金融机构开发航运融资产品,支持互联网航运金融业务规范发展。
航运保险方面,条例指出,上海将推进建立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度,为保险机构扩大业务范围、开发保险产品提供支撑。鼓励保险机构在上海建立航运保险运营中心,积极培育航运再保险市场。支持航运企业开展自保、互助合作保险业务。
围绕航运指数和衍生品,条例指出,上海支持专业机构根据市场需要不断丰富航运和相关指数产品,提升上海航运指数的国际影响力。鼓励专业机构加快航运衍生品研发,探索建立航运衍生品专业化监管机制,为我国航运企业进行航运风险控制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