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三中院于今天上午对4起涉毒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记者了解到,在三中院已经审理的涉毒案件中,通过快递运毒,已经成为毒品运输的新手段。
今年36岁的马涛,2013年5月11日在北京市通州区梨园西街签字领取快递包裹时,被缉毒民警抓获,当场收缴快递包裹内毒品甲基苯丙胺988.29克。后在其租住处所起获其携带来京的毒品甲基苯丙胺154.86克。三中院经审理认为,马涛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今年49岁的伍秀容也是通过快递运毒被抓。她为他人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2013年6月11日,接收从成都市快递至北京的包裹时被抓获,藏于包裹内的毒品甲基苯丙胺355.49克被当场起获。三中院也以运输毒品罪对伍秀容判处无期徒刑。
自三中院从去年8月开始审理案件以来,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已受理毒品犯罪案件75件,涉案人员共93名。法官发现,除了传统的行李夹带、衣物掩藏、体内藏毒等方式运输毒品外,利用物流快递邮寄毒品的犯罪行为日渐增多。
法官介绍说,毒贩之所以选择快递运毒,一是没有明文规定物流寄送实名制;二是快递员对运送物品的验视工作并不重视,现实的工作条件更不允许其对密封的食品、药品等特殊商品进行开封检查;三是快递能降低运输毒品的犯罪成本;四是运输过程中经手人员较多,有助于实现毒品寄送人与毒品之间的“人毒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