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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快递价值30万名表丢失 快递公司或只赔偿70元

[日期:2013-03-14]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陶维洲 [字体: ]

  两块名表通过快递从大连寄到南京,收件方打开包裹,发现里面只有一块表,另一块价值近30万元的名表不翼而飞。

  目前,寄件方已经承担了名表丢失的损失,而向快递公司索赔却出现困难——由于没有保价,只能获赔快递资费的3倍,也就是70多元。

  近30万的名表不见了

  3月11日,有网友发帖讲述了一起蹊跷的快递丢失事件。

  1月29日,大连锦华钟表的林女士通过某快递公司,将两块价值都在20万元以上的瑞士名表寄到南京。1月31日,快递包裹到达南京某品牌手表专卖店,店铺负责人打开包裹却发现,一块价值近30万元的名表不翼而飞。

  昨天,大连锦华钟表的林女士说,她快递的两块手表,都是南京这家专卖店帮客户拿来维修的。随后,南京这家手表专卖店的负责人,也向现代快报记者证实确有此事。这位负责人说,手表是一位安徽客人送来修的,客人听说手表丢失后相当生气。目前,大连锦华钟表已经赔付了同一款全新的手表给客户。

  “包裹重量前后不一”

  林女士怀疑,快递公司内部有人监守自盗,“快递公司给我的资料显示,包裹寄出时重量是586克,到南京后却变轻了。”

  林女士说,当南京专卖店的负责人发现手表不见后,立即让快递公司的投递员进行了现场称重,整个包裹称出来的重量只剩下410克,少了176克。这一点,不仅有投递员做证明,南京专卖店的负责人也通过报警进行了备案。

  “后来,我们找了一块和丢失的手表同款的手表进行称重,发现净重为160克,再算上手表外面包的防震塑料,基本上和176克相当。”林女士说,她还和南京专卖店的负责人,找到了包裹发货和收货时的照片进行对比,发现包裹有被人动过手脚的嫌疑。

  按旧规只能赔运费3倍

  林女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目前公司已经承担了这部分损失,但想要向快递公司索赔却难上加难。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按照原先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件丢失后,保价的按保价金额赔偿,没有保价的只能获赔运费的3倍。

  大连锦华钟表和这家快递公司是大客户合作关系,双方一直采取月结的形式结算快递费,而且投递的物品往往不进行保价。“因为我没有保价,那么按照相关规定,最多只能获赔运费的3倍,也就是70多元。”

  有了新规却遇举证难

  今年3月1日开始,新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对快件丢失赔偿有了新的规定,即可按照丢失物品市场价值计算损失。

  “虽然法律上开了这个口子,但真正要想获赔却很难。”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律师耿延表示,林女士需要充分举证其所快递的物品确为价值29.7万元的名表。

  “林女士是在新法实施前投寄的,是否适用新法还有待新法的司法解释出台。”江苏众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春表示,可以看出林女士想通过民事渠道挽回损失很难。

  “我希望快递公司能尽快报案,找回丢失的手表。”林女士说,但直到目前为止,快递公司仍没给任何书面说法。目前,南京这家手表专卖店已经换了快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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