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台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于今年的3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注意到,新出台的《办法》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服务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快递泄露个人信息、野蛮分拣、抛扔踩踏等损毁快件的现象会得到进一步的约束和规范。
最高3万处罚野蛮分拣
“去年在网上购买了一瓶化妆品,收到以后发现瓶盖都碎了,跟卖家沟通才知道是快递的过程中弄碎了,虽然不影响使用,还是心里不得劲。”说起快递的野蛮分拣,在一家公司做内勤的刘女士仍然有些生气。
记者从新《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中看到,第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快递企业在分拣作业时,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邮件)损毁。对于野蛮分拣如何界定,记者咨询莱西市快递管理部门了解到,2012年5月实施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对野蛮分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快件分拣脱手时,离摆放快件的接触面距离不应超过30厘米,易碎品不应超过10厘米。新《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如果快递企业有野蛮分拣及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邮件)损毁的行为,将由邮政管理部门处一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泄露客户信息将严惩
记者在网上看到,现在将个人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越来越多,而现实中很多市民都会有过莫名其妙收到垃圾短信的现象,而这其中有一些是快递单上的个人信息被泄露造成的。快递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有一些快递从业人员不遵守职业道德,将客户的个人信息进行泄露,这给消费者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工作人员表示,快递公司对消费者信息有保密的责任,不能擅自泄露消费者信息,也不得要求消费者提供与快递没有任何联系的信息。
新《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对快递行业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将严惩。新《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用户的合法权益;不得冒用他人名称、商标标识和企业标识,扰乱市场经营秩序;不得违法提供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对于违反这些规定的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将处以最低五千最高三万元的罚款。
货物损坏邮费三倍赔偿限制取消
“买了好几百块的电子设备,快递送到摔坏了屏幕,对方却只赔偿邮费的3倍,和商品本身的价格差距太大了。”对于货物损坏赔偿三倍邮费的办法,市民孙先生表示,以前曾经遇到过类似的情况,这种赔偿标准太不合理。孙先生认为,快递企业对丢失物品的赔偿标准有“霸王条款”之嫌,严重地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据了解,新《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损毁,快递企业应当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也就是说,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没有约定赔偿额,按照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