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法院在审理快递营运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发现,快递行业监管缺位,行业经营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主要表现为三大问题:
一、区域承包模式新,法律性质认定难。诸多快递公司将一个区域划包给一个自然人,快递公司向其收取押金后,授权其在该区域使用公司商标从事快递业务,并自备交通工具、自主招工经营、自负盈亏。这种经营模式的性质系劳动关系、承包关系、加盟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存在很大争议。
二、管理用工不规范,事故发生风险高。区域承包准入门槛低,快递公司发包时不审查承包人的资质、财产状况、信誉度等,授权后也不对承包人进行管理、监督。承包人聘用快递员后,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不进行岗位培训、安全教育等,因此快递员的安全意识薄弱,易引发事故。
三、运营车辆不投保,事故赔偿能力差。区域承包人运营的交通工具往往不符标准,有的系报废机动车、残疾车、盗抢车改装,一般不买交强险,一旦发生事故,赔付能力极差,甚至一走了之,受害人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快递行业的不规范发展已经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亟待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尽快予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