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在行业安全管理机构、制度与人员;邮政、快递设施设备安全防范;安全操作;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规范》指出,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是邮政行业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积极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马军胜在审议后讲话指出,《规范》的制定,是落实《邮政法》的需要,也是保障行业安全监管的重要举措,《规范》提出的相关规定有一定的可操作性,有利于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利于提高安全防范标准化的水平,对保障寄递渠道的安全畅通,对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
马军胜强调,安全工作是政府的责任,更是企业的责任,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在安全防范工作中的责任主体地位,突出企业按照国家的规定,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并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职责。
马军胜要求,《规范》发布后,要切实做好落实工作,要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全面防范的工作原则,要坚持人防、物防、技防三防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各个生产环节和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也要加强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邮政普遍服务满意度调查和邮件时限监测情况的报告。
国家邮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建洲、苏和、王渝次,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解畅,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梅出席会议。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司、普遍服务司、市场监管司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