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阅读新闻

快递业务出台国标 无惩罚措施野蛮分拣难遏制

[日期:2011-08-15]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 [字体: ]

    “唉,这次买的化妆品又被压破了。”14日,签收了快递打开包装盒的市民葛小姐,又一次失望叹息:“每次都要和快递公司吵,但人家错在哪里、怎么补偿,又没有个依据。”针对快递行业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质量控制点,国家邮政总局日前出台了《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但业内人士表示,对于消费者最为看重的遏制野蛮分拣,规范仍缺乏约束措施。

  国家邮政局出台的《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已于近日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快递企业在接单后,宜在2小时内取件;取件后,宜在3小时内将快件送交快递营业场所。另外,针对投诉集中的野蛮分拣,规范要求快件分拣脱手时,离摆放快件的接触面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厘米,易碎件不应超过10厘米。其中,5公斤以下的快件,须用托盘分拣,确保小件不落地;5公斤以上的快件,码放应遵循大不压小、重不压轻、易碎件单独摆放的原则。

  对此,山东省快递协会人士表示,像及时取件、送件等要求,规模较大的快递企业普遍能够达标。而快件在邮递过程中产生的损毁,则主要发生在分拣环节,“尤其是春节期间,订单暴增人手又少,不排除部分从业人员采用猛拉、抛扔等动作。”

  快递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表示,目前我国快递企业有8000多家,其中不少是人员少、资本金低的小企业,有八成还达不到指导规范的要求。尤其是遏制野蛮分拣的环节,《规范》并非强制执行,国家邮政总局在出台的同时,没有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对快递企业的约束力不足。

  国家邮政总局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企业完成业务量15.8亿件,同比增长52.8%。其中,我省快递行业一季度业务量增速全国第一。而山东省消协数据显示,2010年省消协共受理邮购快递类投诉412件,较上一年增长42.07%。投诉快递服务问题主要集中在快件延误、错投、损毁等现象。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admin | 阅读: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