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称,“落地费”在很多物流公司都存在,就是变相收取客户的钱,已形成一种潜规则。
回放
“落地费”每箱两元不交不能提货
吴先生在郑州一家私人医院工作,为了做宣传,医院于上周从深圳订购了40箱扇子,通过南三环附近的一家物流公司运往郑州,运费是640元。“我接到通知去取货时,物流公司除了640元的运费,还要收取‘落地费’,每箱两元,不给就不能提货。”吴先生说,他感到莫名其妙,此前从未听说过“落地费”,问物流公司,对方的解释是他没有将货及时提走,在公司压了一天,所以收一天的钱。为了提货,吴先生无奈地交了80元“落地费”。
“钱不多,但我觉得太不合理了,运费都交了,怎么还收‘落地费’呢?发货时不说,到提货时才说!”吴先生说,不知道“落地费”只是个别现象还是普遍存在。
回应
物流公司表示不清楚、不了解
据此,记者拨通了该物流公司的联系电话,针对记者对“落地费”的提问,一名女工作人员回应不清楚此事,不了解“落地费”,让记者晚点再打。当记者再次拨通后,她又说自己不是工作人员,其他工作人员不在,负责人出差了,不方便联系,并在最后表示,记者不应该关心这个问题,便挂断电话。
随后,记者上网查询发现,有关物流公司收取客户“落地费”的例子并不少见,费用一般在2元到10元,多数网民对此表示不认可,认为这属于物流公司私自乱收费。
说法
业内人士称收“落地费”是潜规则
已从事五六年物流工作的段先生说,很多物流公司尤其是私人物流公司的确存在“落地费”,大多是私自规定的,一般在2元到8元。对“落地费”的解释,各公司也有不同的说法,有的说是支付给搬运工人的劳务费,有的说是货物占用物流公司空间而索要的仓储费,等等,其实就是物流公司变相收取客户的钱。此外,收取“落地费”一般不会事先告诉客户,都是客户去提货时才告知。钱不多,一般情况下,客户也不在乎,这已成为很多物流公司的潜规则。
相关部门建议遇不合理收费可投诉
据此,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晴川说,首先,物流公司应以书面形式事先告知客户要交哪些费用,客户应按约定范围付费;其次,如果物流公司和客户的合约中没有“落地费”,物流公司就涉嫌超出合同约定,客户可拒绝支付此项费用。
郑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运输服务业管理科一刘姓工作人员说,目前他们还未接到有关收取“落地费”的投诉,物流公司除运费外,收取未事先对客户声明的费用,属于不合法收费。如接到此类投诉,运管局会对双方进行协调,要求物流公司退还额外收取的费用。该工作人员建议市民,遇到物流公司不合理收费,可拨打郑州市道路运输服务热线96520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