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经济的信用短板,促使区块链应用的兴起
2018/2/14 15:12:07

不同交易模式中的信用关系
现代商业社会本质上是由无数的交易为基础构成的复杂系统。交易是根本,交易使每个人的状况更好,满足交易双方的需求和价值。同时,现代社会的运作基于精细的、专业化分工,每个人从事自己擅长的工作来成为财富创造系统的一员;个人的需求在商业化社会中是以交易的形式来获得满足,而且个人能以低于自行生产的成本获得产品和服务。所以,现代商业社会的分工机制也决定了所有个体或机构必须进行交易。
信用是对交易的保证。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以信用为中心、有秩序的交易。信用的价值在于:市场经济中,交易的无论是商品、服务、还是资产与货币,其核心价值和逻辑在于“不问对象是谁”的普遍可交换性,即普遍不存在特殊的交换关系,在不区分交易对手的情况下,实现无差别的价值互换。商品的价值计算标准是统一的,从而可以实现更大范围的交易,进而形成更大的市场和规模经济,这就是现代市场经济。
有信用,才有最大化、最有效率的市场
与西方国家比较,我国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仍然差距较大。我国商业信用环境却在几十年内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全球化、城市化、网络化,全方位地将我国从乡土文化的熟人社会,直接带入到陌生人社会,商业活动打破了血缘、地缘社会、计划经济规模的界限。
从家庭关系、熟人关系、市场经济、再到虚拟世界,这四种典型的交易模式,需要不同的信用机制。
家庭关系是血缘关系,也是最为信任的关系,交易(如借贷)不需要第三方信用来保证。
乡土社会、熟人社会中,社会关系(如血缘关系)的存在以对诚信交易和稳定交易秩序起到积极作用的因素。
市场经济是陌生人社会的商业交易,发生在彼此互不相识、不见面的陌生人之间,打开快递包装就食用遥远地方陌生人生产的食品,在商店购买不知道加工者名字的衣服,住进陌生人建造的房子。第三方信用中介来达成交易,这是市场经济的主要形式。缺少信用中介,陌生人之间的交易难以达成,因为信息缺失的一方可能承担风险损失,但接受信用中介的服务是有成本的,而且信用成本不低。财富管理领域有一大块的成本发生于中介的信用角色扮演,例如银行、证券、信托、保险公司、房地产代理人和法律服务等。
虚拟经济,则是在现实与网络之间、真实与虚拟之间的高频互动和交融中存在,是互联网、数字技术和在线计算等构建这个“人造的系统”。互联网通过改变交易场所、拓展交易时间、缩短交易链、去中介化等特质,产生了令人眼花瞭乱、颠覆传统的商业模式创新,众多传统行业因此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在“互联网+”模式下,信息化终于走到了成熟阶段,无处不在的智能终端是人类生存在虚拟世界是真实的写照。但虚拟世界中的交易具有不见面、快速、频繁的特点,第三方信用模式难以解决虚拟环境下商品交易中的诸多问题,法律在虚拟环境中的约束力也大为减弱。
在“人—网络—人”的交易中,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以及恶意篡改等基本问题,一直是虚拟世界的最大问题。
区块链架构下,由计算产生的信用机制
在互联网模式下,陌生人之间的交易需要第三方信用的介入(如Uber、P2P、支付宝等),由中介平台来完成“信用托管”,这是互联网商业模式得以确立的核心,是产业成长的基础。
区块链技术让人们首次发现在虚拟世界中也可以产生不可篡改的真实性,虚拟世界具有与现实世界相对应的客观存在,使得第三方信用中介的重要性开始下降,这将改革现有社会与经济中因信用问题而形成的种种固有顽疾。
区块链技术所包含的数据加密、共享账本、共识等机制,分开来看都不属于原创性技术,但发明者(中本聪)将三个机制融合、创造“比特币”实验,其初衷也许不在于解决互联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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