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祖远副部长在全国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10/1/18 8:00:30
(2008年9月11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国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明确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实责任,促进我国水路内贸集装箱运输健康发展。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我国水路内贸集装箱运输发展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集装箱运输是现代交通运输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交通运输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的主要发展方向。集装箱运输具有高效、便捷、安全的特点,纷繁各异的货物集中装入集装箱后,从发货方到收货方的整个运输过程中,当不同运输方式之间进行换装时,可以极大地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装卸成本,减少货损货差,实现“门到门”运输。
我国水路内贸集装箱运输自上世纪60年代末逐步发展起来。上世纪90年代末,我国水路内贸集装箱运输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和持续高速增长的时期。1997年,全国港口内贸集装箱吞吐量为20万标箱,2000年上升到289万标箱,4年间增长了近14倍;2007年达到2500万标箱,当年增加516万标箱,增量相当于2000年的1.8倍。近7年来,港口内贸集装箱吞吐量年增长率为36%,是同期外贸集装箱年增长率1.6倍。目前,我国环渤海湾、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地区已基本形成沿海内贸集装箱运输网络,长江干线集装箱运输日渐成熟。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经济总量规模进一步扩大,集装箱货物生成总量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一方面,为适应我国经济产业结构转型、产品升级换代和社会需求提高,生产的大量高附加值货物将为集装箱运输提供充足货源。另一方面,国家大力发展综合运输体系和现代物流体系,为水路集装箱运输的大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港口物流将得到快速发展,水路内贸集装箱运输在现代物流体系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发达国家经验证明,集装箱运输是交通运输现代化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交通运输发展方向和新增长点。今后一段时期,随着我国交通运输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完善,水路内贸集装箱运输作为水路运输领域最活跃的经济增长点之一,将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但是,随着水路内贸集装箱运输规模的不断扩大,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现象,比较突出的就是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运输问题,这主要分布在环渤海地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以及长江流域的内河运输航线,超载运输的货种主要有陶瓷、建材、钢材、粮食、水果、饮料和煤炭等,超载运输的集装箱比重已达6-10%,并且呈不断扩大的趋势,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
二、充分认识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交通运输部一直高度关注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运输问题,把超载治理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对超载治理的责任感。
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运输的危害性较大,装卸过程中会对码头集装箱装卸设备和箱体造成危害,运输过程中会对船舶配载、航行安全造成危害,造成很大的运输生产安全隐患,甚至对整个水路运输造成长期的、持续的危害。如果不对超载进行治理,超载现象就会越来越严重,也必将影响水路交通又好又快发展。
开展水路内贸集装箱箱超载治理工作,有利于对水路集装箱运输方式进行规范,有利于对水运基础设施进行保护,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交通运输部门对运输生产安全的重视,对公共安全的高度负责任精神,体现了对发展水路运输先进生产力的支持,体现了对建立和完善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水路运输市场的政策导向。这也是交通运输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水路交通的具体实践。因此,我们要从落实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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