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水道”将率先激活物流业
2014/9/26 13:46:11

25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增强对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支持力。
  区域经济专家认为,《指导意见》从顶层设计出发,促进整个经济带的交通基础设施升级,同时有望打破行政管辖壁垒,在更大的范围实现资源配置优化,进一步挖掘中上游地区的发展潜力。
  长江经济带横贯我国腹心地带,涉及超过我国20%的国土,包括11个省市6亿人,GDP总量占全国4成。中国社会科学院区域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徐逢贤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整个长江经济带中,长三角地区经济最为发达,随后呈现东高西低的阶梯递减发展态势。未来长三角地区的主要任务是要带动湖北、重庆、四川、贵州等中上游地区的经济发展起来,扩大内陆省市对外开放程度,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增长。
  “完善的交通网络是实现产业转移,加快中西部发展的关键。”徐逢贤表示,《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建设包括铁路、公路、航空网络、油气管道、多式联运在内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是一大亮点。长江流域共有24个港口城市,目前沿着长江的铁路、公路、航空网络都已经建设到一定程度。未来通过实施航道整治工程,推广内河船型标准化,水路也加更加通畅,运输成本将进一步降低。将明显改善中西部产业转移地区物流条件,使其资源丰富的优势更好地发挥,从而带动整个经济带的协调发展,缩小沿海与中上游地区的差距。
  申银万国相关研报分析认为,长江经济带一体化发展将带动物流业的快速发展,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和大型物流公司将迎来新的投资机会。产业西移将提高城镇化率,促进对房地产以及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此外还将有利于沿江高新科技园区等的发展。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4 物流律师网—律师法律网|上海物流律师网|上海物流纠纷|上海货运纠纷|上海货运律师|上海货代律师|运输合同|海事海商|上海海事律师|上海海商律师|上海交通事故律师|物流法规|无单放货|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租船合同|logistics 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