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通航标准》修订工作取得新进
2011/3/8 15:57:54
3月5日至6日,为期两天的《内河通航标准》局部修订专家咨询会在武汉召开,从会上获悉,修订工作取得新进展,其中有三项专题研究报告已形成送审初稿。
受长江航道局委托,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和长江船舶设计院承担了《江海联运和海轮进江航道等级的划分》、《各等级航道代表船舶、船队及其尺度》、《过、临河建筑物选址与通航要求》三项专题研究报告,在经征求相关单位和部分专家意见补充修改后,目前,三项报告均已形成送审初稿。
会上,经过认真讨论,与会专家和领导对研究单位该阶段做出的工作表示肯定,同时围绕《内河通航标准》的局部修订,对三个专题报告研究思路、研究内容及研究成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此次会议的召开目的是为进一步深入分析研究,确保三项专题研究报告结论科学合理”,会议主持人、长江航道局科教处处长吕永祥介绍说,“会议取得了预期效果,为下阶段进一步完善专题报告指明了方向。”
标准的修订工作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局长解曼莹、原总工蒋千、长江航道局副局长李国祥到会指导。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4 物流律师网—律师法律网|上海物流律师网|上海物流纠纷|上海货运纠纷|上海货运律师|上海货代律师|运输合同|海事海商|上海海事律师|上海海商律师|上海交通事故律师|物流法规|无单放货|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租船合同|logistics 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