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交易服务费随势规范
2013/8/19 14:59:23
船舶交易服务费与船价脱钩并降低现有收费额度,这是交通运输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举措之一。“与出台各种刺激政策相比,降低船舶交易服务费等勒紧自己裤腰带的做法,也许是扶持航运企业的副作用最小的方式”
7月19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发布一条《部水运局规范收费为企业减负》的信息,这条信息的主要内容为:“为解决船舶交易服务机构收费标准不统一、过高等问题,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决定,改革交易收费模式,船舶交易服务费与船舶交易价格脱钩,改为按次定额收取服务费,并限定额度……降低船舶交易收费,对航运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船舶资产划拨涉及船舶所有权变更,以及企业兼并重组的船舶,免费或免予进场交易。”这是交通运输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出的四项措施之一。
这四项措施除上面提到的降低船舶交易服务费一项外,另外三项分别是:规范并减少涉水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启动“阳光引航”活动;提出调整完善港口价格机制方案,规范企业经营性收费行为。
自勒裤腰带
记者就船舶交易服务费与船价脱钩并降低现有收费额度一事采访交通运输部首批批复的7家船舶交易服务机构之一的某船舶交易市场的领导,得到的答复是:“我们预计取消船舶交易服务费可能是一种趋势,正是在这样的预期下,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此次下发的通知并没有对我们的心理产生什么影响。”
该人士进一步介绍道:“应该说,船舶交易服务费有其存在的合理之处,就我们市场来说,为船舶买卖双方提供船舶价格评估、船舶拍卖、船舶竞卖等服务,单从船舶竞卖一项服务来说,我们已经成功组织了竞卖多艘船,涉及散货、液化气船等多种船型。这些船共同的特点是此前长期无人问津,通过我们为船东和船舶买卖经纪人提供的信息平台和衔接工作,使这些船得以成功交易,为提供这些服务,我们收取了船舶交易服务费。将船东和经纪人都融合到市场内,维护好船舶交易市场秩序,在我看来是船舶交易服务机构的功能所在。”
但事实上,“虽然存在着相对规范的船舶交易服务机构,但目前航运企业的负担实在太重,因此主管部门不应再强制企业支付这笔费用。”某主管机关人员向记者说道。
业内相关专家指出:“与出台各种刺激政策相比,降低船舶交易服务费等勒紧自己裤腰带的做法,也许是扶持航运企业的副作用最小的方式。”
而目前看来,船舶交易服务费并不会在短期内取消,根据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发布的通知来看,目前采取的方式是“与船价脱钩、按次定额收取”。
短期内不取消船舶交易服务费的理由或许是因为收取船舶交易服务费是在《船舶交易管理规定》中得到明确规定的。
《船舶交易管理规定》第11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船舶交易成交后双方应当向船舶交易服务机构缴纳交易服务费。”
而“与船价脱钩、按次定额收取”的收费方式或许能从某种程度上解决国内船舶交易市场收费较为混乱的现状。
据了解,国内目前得到交通运输部认可的船舶交易服务机构有17家,除此,还另有35家船舶交易市场。
“这些市场大部分是民资,成立初衷并不是为船舶交易提供服务,而是把相当于船价1.5‰、3‰或7‰的船舶交易服务费看成了商机。”某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道,“一艘船价格动辄上亿,某些市场不提供任何服务,仅靠垄断地位就能每年坐收几百万元的收入。”
一旦与船价脱钩并降低交易服务费,这些不以服务为宗旨的市场势必失去存在的动力。
也正因此,与船价脱钩的收费方式或许真能达到规范船舶交易市场的初衷,也或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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