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4/10/8 0:20:23

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海运业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产业,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经济安全、推动对外贸易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海运业发展迅速,成就显著。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海运业发展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仍然存在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不清晰、体制机制不顺、结构不合理、配套措施不完善、运营管理水平不高、核心竞争力较弱等问题。加快推动海运业健康发展,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海运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建设海运强国为目标,以培育国际竞争力为核心,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海洋权益、提升综合国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保障经济安全、维护国家利益。站在维护国家利益的高度,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综合施策,建立保障有力的海运船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深化改革、优化结构。深化海运业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海运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发展模式,优化组织结构、运力结构和运输结构,促进海运业可持续发展。  企业主体、政府引导。遵循海运业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借鉴国际经验,完善海运业发展相关配套政策,培育和提升核心竞争力。  全面推进、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合力,深化海运业与相关产业的合作,营造协同互补、互利共赢的发展环境。  (三)发展目标。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运体系,适应国民经济安全运行和对外贸易发展需要。  ——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全球海运服务不断拓展,船队规模和港口布局规划适度超前,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比较优势进一步发挥。  ——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海运服务贸易出口额明显增加,进出口平衡发展,海运服务贸易规模位居世界前列;形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品牌海运企业、港口建设和运营商、全球物流经营主体,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航运中心。  ——在国际海运事务中的地位不断提高。  二、重点任务  (四)优化海运船队结构。建设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的专业化船队。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经济高效船舶,积极发展原油、液化天然气、集装箱、滚装、特种运输船队,提高集装箱班轮运输国际竞争力。有序发展干散货运输船队和邮轮经济,巩固干散货运输国际优势地位,培育区域邮轮运输品牌。  (五)完善全球海运网络。优化港口和航线布局,积极参与国际海运事务及相关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扩大对外贸易合作。加强重要国际海运通道保障能力建设,完善煤炭、石油、矿石、集装箱、粮食等主要货类运输系统,大力发展铁水联运、江海联运,推进深水航道和集疏运体系建设。  (六)推动海运企业转型升级。完善海运企业治理结构,转变发展理念,创新技术、产品和服务。加快兼并重组,促进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提升抗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在做强做优海运主业的同时,适度开展多元化经营。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中资海运企业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有序发展中小海运企业,促进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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