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补偿贸易合同
2010/1/5 23:28:47

 
    甲方:中国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
  乙方:____国________ 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补偿贸易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________________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他商品来偿付。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补偿方法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 补偿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设备生产的商品(详见附件),按每公历月____ 套(件)供应乙方;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第四条 偿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设备在甲方场地试车验收后第____个月起,每月偿还全部设备价款的____%;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____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五条 偿还期限:限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 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第六条 补偿商品作价
  1.双方商品均以________(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________(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____ 币的汇率折算成________币,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____ 币结算。
  第七条 双方的利息计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____币及____币的年利息分别为____ %和____ %。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技术服务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____ 人到现场指导,为期____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第九条 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十条 保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十一条 税收与费用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___ %的罚款。
  第十三条 履约

下一页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4 物流律师网—律师法律网|上海物流律师网|上海物流纠纷|上海货运纠纷|上海货运律师|上海货代律师|运输合同|海事海商|上海海事律师|上海海商律师|上海交通事故律师|物流法规|无单放货|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租船合同|logistics 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