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10/1/18 8:00:30

沪劳保法发(2008)19号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局对二○○七年底以前发布的现仍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应予废止的6件(见附件一),失效的16件(见附件二)。现将宣布废止和失效的文件目录发给你们,请予执行。  
  附件:一、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二、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一: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文号 
替代文件 
替代文号 

上海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上海市劳动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小企业欠薪保障金收缴及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 
沪劳保关发(2003)27号 
上海市企业欠薪保障金筹集和垫付的若干规定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企业欠薪保障金筹集和垫付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试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  沪劳保关发(2007)51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征收滞纳金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沪劳保基(2001)24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强化对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征收滞纳金管理的通知 
沪劳保基(2003)50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本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沪劳保养发(2006)2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沪劳保养发(2007)40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市使用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试行办法>的通知》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沪劳保养发(2006)26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8月底期间选择2006年新办法的参保人员继续使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的通知 
沪劳保养发(2007)53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事局、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中共上海市委老干部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机关工资制度改革后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沪劳保养发(2007)2号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07年本市规范机关退休人员补贴费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人(2008)10号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不在同一地区的争议案件管辖问题的意见 
沪劳仲(1997)1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暂行规定》的通知 
沪劳保仲发(2007)15号 
       
附件二: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号 
标                      题 
文      号 

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关于转发劳动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关于逐步实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的意见 
沪劳关发(96)73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2003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通知 
沪劳保基发(2003)6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4年度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的通知 
沪劳保基发(2004)10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2004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通知 
沪劳保基发(2004)11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2004年度非正规劳动组织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通知 
沪劳保基发(2004)13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2005年度非

下一页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4 物流律师网—律师法律网|上海物流律师网|上海物流纠纷|上海货运纠纷|上海货运律师|上海货代律师|运输合同|海事海商|上海海事律师|上海海商律师|上海交通事故律师|物流法规|无单放货|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租船合同|logistics 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