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声!27项措施重点部署推进物流降本增效
2017/8/17 19:14:41

为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着力营造物流业良好发展环境,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8月17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稿”)。
 
  意见提出,完善物流领域相关税收政策,统筹研究统一物流各环节增值税税率,做好收费公路通行费营改增相关工作,加强物流领域收费清理。着力推进铁路货运市场化改革,探索发展高铁快运物流,支持高铁、快递联动发展。
 
  意见提出,拓展物流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大型物流企业集团等设立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加强重要节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应用新技术新模式的轻资产物流企业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支持物流业发展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和融资服务方案,通过完善供应链信息系统研发,实现对供应链上下游客户的内外部信用评级、综合金融服务、系统性风险管理。支持银行依法探索扩大与物流公司的电子化系统合作。
 
  意见提出,研究制定推进物流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支持第三方物流发展,对接制造业转型升级需求,提供精细化、专业化物流服务,提高企业运营效率。结合智能制造专项和试点示范项目,推动关键物流技术装备产业化,推广应用智能物流装备。鼓励物流机器人、自动分拣设备等新型装备研发创新和推广应用。
 
  此外,意见提出,探索开展物流领域综合改革试点。顺应物流业创新发展趋势,选取部分省市开展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深入推进物流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破除制约物流降本增效和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以下为意见稿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物流业贯穿一二三产业,衔接生产与消费,涉及领域广、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推动物流降本增效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升国民经济整体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着力营造物流业良好发展环境,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物流运营主体活力
(一)优化道路运输通行管理。2017年年内实现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全国联网,由起运地省份统一受理,沿途省份限时并联审批,一地办证、全线通行。参照国际规则,优化部分低危气体道路运输管理,促进安全便利运输。(交通运输部负责)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政策,统筹优化交通安全和通行管控措施。鼓励商贸、物流企业协同开展共同配送、夜间配送。(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负责)
(二)规范公路货运执法行为。推动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由交通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单独实施处罚记分的治超联合执法模式常态化、制度化,避免重复罚款,并尽快制定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强化督促落实。原则上所有对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现场检查处罚一律引导至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货车应主动配合进站接受检查。各地公路超限检测站设置要科学合理,符合治理工作实际。(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公路货运罚款按照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的有关规定缴入国库,落实罚缴分离。(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负责)依据法律法规,抓紧制定公路货运处罚事项清单,明确处罚标准并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重点货运源头监管、“一超四罚”依法追责、高速公路入口称重劝返等措施。严格货运车辆执法程序,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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