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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内河航运发展规划获批

[日期:2011-03-21] 来源: 中国交通报   作者: [字体: ]

   从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海南省政府正式批复了《海南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未来20年,海南将开发利用可通航河流,打造水上旅游客运,构建“一江三河”航运体系,将其打造成连接沿岸城市、旅游景点的纽带,谱写海南省内河航运发展新篇章。

  根据《规划》要求,海南内河航道和港口布局按层次规划,分为地区重要航道和一般航道两个层次,南渡江及其河口汊道、文昌河、万泉河、三亚河为重要航道,其他通航河流为一般航道,共规划内河航道里为255公里,其中地区重要航道为183公里;内河港口分为地区内河港口、一般内河港口两个层次,海口内河港、文昌内河港、琼海内河港、三亚内河港等4港为地区重要内河港口,其他内河港口为一般内河港口。

  《规划》描绘了未来海南内河航运发展蓝图。规划的总体目标是:用1020年的时间,建成以南渡江及其河口汊道、文昌河、万泉河、三亚河为重点,其他航道为补充,以水上旅游客运为主线,层次分明、布局合理,港、航、船、支持保障系统协调发展的全省内河航运体系。

  在运输船型方面,《规划》明确,南渡江将以发展150客位级船舶为主,并以80客位、100客位级船舶为辅;万泉河以发展150客位级船舶为主,并以60客位、100客位级船舶为辅;三亚河以发展100客位级船舶为主,并以60客位至80客位及20客位级船舶为辅;文昌河以发展60客位级船舶为主,并以20客位至40客位级船舶为辅。

  海南省政府要求,《规划》实施后,在批复的航道范围内,任何单位不得建设与《规划》不符的永久性建筑物或构造物,不得进行有碍航道的行为或工程;内河港口岸线资源利用及其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建设需经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建设临时设施,需经省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并根据航道、港口建设需要,无条件自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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